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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陈乐朗转学的公示

2023-04-05 16:09:27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中有关转学的规定,我校受理了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学生陈乐朗的转学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拟同意该生的转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4月5日至4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6123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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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234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