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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毕业生须知

2019-01-04 09:14:55

2016级各班学生:

在本校学习已结束,即将离校,有关离校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内容,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每学年10月),由本人主动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参加补考或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合格后学校发毕业证书。(查询方法:http://www.gdqy.edu.cn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信息查询)

二、   2018年1月10日前认真核对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并提交后,才能领取毕业证。 如图像及有关信息有误或与继续教育学院公布的信息不符,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核对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

三、   凭《身份证》及《学生证》(学生证交回继续教育学院)领取毕业证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档案。

四、     毕业证发放时间:20191209:30~11:3014:00~16:00

祝各位毕业生一路顺风!

 

 

继续教育学院

2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