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并为及时完成2020年第3季度(7-9月)培训数据统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范围:
1、2020年第3季度培训数据及佐证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2、数据统计范围:(1)2020年7月1日-9月30日开展的培训项目(重点是2020年8月31日前的培训项目,9月25日后产生的数据可在第四季度填报)。(2)2020年第1、2季度未报或漏报的2020年1-6月开展的培训项目。
二、报送方式:
1、创收培训项目请打印并将扫描件(以“序号+以下9类文件类型名”命名)放在以“序号+项目名称(创收培训)”命名的文件夹中,最后把各培训项目放到以“学院+2020年第3季度培训材料”文件夹中:①《立项申请审批表》(项目化管理平台)、②《收入(或支出)类合同审批表》(项目化管理平台)、③经双方或三方盖章的《培训协议》、④《培训项目实施方案》、⑤《培训办班申请表》(OA系统)、⑥《收费申请表》(OA系统)+财务流水证明、⑦学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⑧学员照片和授课现场照片、r师资材料。
2、公益性培训项目的《培训证明》、学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盖受训对象单位公章),原件扫描放在以“序号+项目名称(公益培训)”文件夹中,最后把各培训项目放 “学院+2020年第3季度培训材料”文件夹中。
3、省培、国培项目,佐证材料请按省培、国培项目验收要求准备材料,原件扫描放在以“序号+项目名称(省培国培)”文件夹中,最后把各培训项目放 “学院+2020年第3季度培训材料”文件夹中。
4、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培训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放“学院+2020年第3季度培训材料”文件夹中。
5、从2019年起,佐证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原件,各二级单位应建档保存培训项目佐证材料等项目资料,妥善保管理备查。
6、凡是提交的项目数据都需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如无佐证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项目数据不予计算。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表格见附件1,附有指标说明。联系人:潘艳芳(短号:682108),联系电话:020-61230172。 把“学院+2020年第3季度培训材料”文件夹压缩包见附件2发送邮箱:2011915001@gdip.edu.cn
附件1:培训统计表
附件2:材料(压缩包)示例图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