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工作管理规定》(粤轻院继教【2017】001号文)的相关规定,培训项目完成后应办理验收备案和资金结算、结转手续。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项目仍有部份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请主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2月20日前进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财务处将按项目总额提取管理费,相关责任由逾期单位负责。
另,2019年开展并已完成的培训项目也请主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验收备案和资金结算、结转手续。
联系人:潘艳芳 联系电话:020-61230172/15012402108(682108)
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