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相关教学资源,发挥各层面办学优势,共同培养专业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我校为进一步优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布局,决定公开遴选校外教学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数量
不超过3个。
二、公开遴选对象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校外教学点设置应当符合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的需求,申报我校校外教学点须具备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②认同并承诺获得合作资格后严格遵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管理办法》(见附件1)提交的《设立教学点申请函》应有对应内容)。
2.具体条件
①须办学条件较好,综合实力较强,服从我校的管理。
②须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③须具备从事教育或相关服务资格,属于民办教育机构的须具有教育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④须配备有资质的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保障教学和管理工作。
⑤须具有固定的教学场地、符合要求的教学师资条件和学习环境。
⑥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实训实习条件。
⑦场地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⑧与高校合作设立教学点不超过3所以上高校。
三、申报及资格审查
(一)申报
1.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5日至22日。
2.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①省内高校成人高等教学校外教学点登记表(见附件2)
②设立教学点申请函(参考格式见附件3)
③申请教学点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
④机构代码证
⑤办学许可证书
⑥法人登记证书
⑦场地证明(含消防验收证明文件)
其它对应具体条件的佐证材料。
3.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在申报时间内发送至35328136@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对拟申报的教学点的场地、师资以及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及核对相关资料原件。
四、审批流程
1.评审与审议
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教学点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并报呈主管副校长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2.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的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签订协议,协议一年(届)一签,对于违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管理办法》或《合作协议》产生较大负责影响的、又或办学质量和效果差的教学点将取消合作资格,不予续签。
五、申报联系
我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申报过程如有问题可联系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陈红杰,手机:13570477589。
遴选公告.zip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2月15日